
據“四川人大”微信公眾號消息,11月26日,四川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關于修改《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條例修改的主要內容包括:
完善婚假。依法登記的夫妻享受婚假二十日,登記前參加婚前醫學檢查的,增加五日。
延長生育假。符合規定的夫妻,延長女方生育假九十日;生育第三個子女的女方,經申請同意還可再延長生育假三十日。
延長男方護理假。將男方護理假由二十日延長至三十日,方便男方照護妻兒,共擔責任。
完善婚育假期規定。子女三周歲以下的夫妻,每年享受十個工作日育兒假。婚假、生育假、護理假、育兒假期間視為出勤,工資福利待遇不受影響。
建立生育休假成本共擔機制。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統籌多渠道資金,建立合理的生育休假成本共擔機制。
完善婚育假期落實保障機制。用人單位不落實規定假期的,有關機關責令改正。
(央視新聞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