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新聞網2025年11月25日訊(深圳晚報記者 彭丹琪)近日,有網友在“問政深圳”小程序上反映,深圳灣口岸地鐵站C出口及口岸區域沒觀察到有合理的垃圾分類點?,F場的垃圾桶僅標注“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市民無法將不能帶過口岸的如壓力噴霧、酒精罐等物品恰當處理,可能存在安全隱患。該網友還提出疑問:“是否需要增加一些分類點呢?”記者實地走訪后,將了解到的情況反饋至相關單位。蛇口街道辦城管科回應:立即處理。

清潔工將有害垃圾桶放置于地鐵口附近。深圳晚報記者 彭丹琪 攝
現場垃圾桶情況屬實
但噴霧酒精一般可攜帶過關
11月17日15時許,記者從深圳灣口岸地鐵C出口行至出境廳入口,途中確實見到僅標注了“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的垃圾桶,符合網友反映的情況。
隨后,記者以市民身份向出境廳附近的志愿服務站的志愿者、出境廳入口附近的工作人員、出境廳內物品申報處的工作人員分別進行咨詢。志愿者及出境廳入口附近的工作人員稱,市民自用的酒精噴霧或壓力瓶噴霧、化妝品等一般可以攜帶過關,若需要丟棄,可在前往出境廳通道上的垃圾桶處自行處理。
物品申報處工作人員則介紹,正常情況下市民攜帶的酒精噴霧、壓力瓶發膠噴霧等個人自用品均可攜帶過關。
19時許,記者以市民身份致電港鐵(深圳)深圳灣口岸站,接線工作人員表示,市民攜帶如酒精罐等易燃物品搭乘地鐵,安檢工作人員會建議其乘坐其他交通工具或將此類易燃物品自棄后進站,一般不會出現攜帶酒精罐等易燃品乘坐地鐵至深圳灣口岸的情況。
街道回應立即處理
已配置有害垃圾桶
11月18日下午,蛇口街道辦在“問政深圳”平臺對該網友的帖子進行回復后,又對記者所反映的情況再次進行了書面答復:
“根據深圳市《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設備配置規范》,公共場所含地鐵站、廣場、停車場等集中擺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為方便市民生活垃圾投放需求,我街道在深圳灣口岸地鐵出入口及人行道密集區域均設有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二分類收集容器。根據市民反映的無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的意見,我街道高度重視,立即安排人員在地鐵C出口北約50米處垃圾分類集中投放點配置了1個標準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同時在C口長廊二分類收集容器旁臨時放置了1個有害垃圾投放桶。”
為驗證該網友所反映問題是否已經解決,19日9時許,記者在深圳灣口岸地鐵C出口看到,距離C出口不遠處的垃圾分類集中投放點已配備1個有害垃圾桶,其余地方暫未發現。記者將現場情況拍攝照片再次反饋至街道后,對方表示立即協調解決。
40分鐘后,一名清潔工人攜帶1個有害垃圾桶,放置于C出口附近通往口岸聯檢大樓方向連廊旁的二分類垃圾桶左側。
蛇口街道辦表示,為規范垃圾分類設施配置,該辦將于近期采購合適的三分類收集容器,分別安置在深圳灣口岸地鐵站3個出入口,滿足市民的垃圾投放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