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聞網2025年10月11日訊(深圳特區報記者 解樹森)記者昨日獲悉,針對電動自行車加裝雨傘、雨篷的違法行為,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將持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吁請全市電動自行車車主,主動“拆傘除篷”,以免被查處罰。
近年來,因電動自行車違法加裝傘篷引發的刮擦、翻車事故時有發生,加裝傘篷不僅影響操控、遮擋視線、增大阻力等還給行人和其他交通參與者帶來安全隱患。“真的危險,尤其是在路上走,深圳很多人行道是和非機動車混行的,看見帶車篷的都得躲著走。”“加裝傘篷的車普遍車速都很快,不小心就會被刮到,而且車篷位置往往就在我們頭部、眼睛的位置。”“地鐵口非法營運的車為了方便攬客,普遍都有傘篷,不用的時候捆車上,用的時候一插就能用。”記者隨機采訪中,市民對電動自行車加裝傘篷大吐苦水。
記者在我市道路走訪看到,加裝傘篷的樣式五花八門,有的類似太陽傘,有的在車頭裝有插拔手柄,還有的拱形傘將車輛“上空”包圍。為守護市民出行安全,近期深圳交警在全市范圍內持續開展帶篷電動自行車集中整治行動特,別是對地鐵口聚集的帶篷超標電動自行車從嚴查處。行動期間,交管部門采用“定點檢查+流動巡邏”的聯合執法模式,在人流量大、違法亂象突出的地鐵站周邊對超標電動自行車、三輪車依法進行查處,對私自加裝的傘篷進行現場拆除并對車主開展安全教育。
交管部門強調,加裝傘篷的行為看似可以遮陽擋雨,但隱患是“致命”的,車主應選擇更安全的方式應對日曬雨淋。防曬方面,可以在正確佩戴頭盔的基礎上,佩戴不遮擋視線的防曬帽及面罩,穿著透氣的防曬衣,既不影響視線和操控,又能有效阻擋陽光。防雨方面,選擇分體式雨衣,避免使用會遮擋視線的連體雨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