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紅旗渠精神,是我們黨的性質和宗旨的集中體現,歷久彌新,永遠不會過時。”紅旗渠精神與井岡山精神、延安精神等一道構成偉大的中國精神,是黨和國家的寶貴精神財富。紅旗渠建設中,孕育形成了“自力更生、艱苦創業、團結協作、無私奉獻”的紅旗渠精神,如今,紅旗渠精神已成為中國共產黨人精神譜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激勵著中華兒女在追夢路上高舉旗幟、不畏艱險,勠力同心、奮勇向前。
傳承“紅旗渠”精神,需要艱苦奮斗。“自力更生是法寶,眾人拾柴火焰高。建渠不能靠國家,全靠雙手來創造。”1960年,紅旗渠動工時,林縣縣委響亮地提出了這樣的口號。紅旗渠工程動工時,正是我國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時期,物資匱乏。但林縣人民不等不靠,更沒有伸手向國家要投資、要材料,而是發揚自力更生精神,依靠集體力量自己籌劃。愚公奮起十春秋,引來漳河潤田疇,飽受缺水之苦的太行山人,終于圓了吃水夢!這種艱苦奮斗的創業精神撼動人心,讓我們深受教益。黨員干部要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創業的紅旗渠精神,敢于探索前人未曾涉足的領域,激發“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魄力和自信,把責任扛在肩上,把劣勢變為優勢,把難事變為易事,不斷奪取新的勝利。
傳承“紅旗渠”精神,需要團結協作。紅旗渠的成功修建,離不開山西和河南兩省十幾萬人民的團結協作,面對十分艱苦的條件,建設者們自帶工具、自備口糧,清基出碴、掄錘打釬,吃大鍋飯、啃窩窩頭。干部和群眾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汗往一處流,從而創造改天換地的歷史奇跡。黨員干部要在深入推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中,要破除情感之“冰”,打通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始終與群眾站在一起、想在一起、吃在一起、干在一起,始終把“群眾的安危冷暖”記在心上,堅持在干中學、學中干,帶著問題真正走到群眾中去,用“辛苦指數”換取群眾“幸福指數”,把實事辦到群眾心坎里。
傳承“紅旗渠”精神,需要為民奉獻。紅旗渠的建設,是干群團結協作的結果。沒有群眾的愿望和創造,不會產生修建紅旗渠的設想;沒有干部和廣大群眾的苦干精神,也不可能建成紅旗渠。在修建紅旗渠過程中,林縣的廣大黨員干部身先士卒、“干”字當頭,在工地與民工同吃、同住、同勞動,與群眾風雨同舟,血肉相連。薪火相傳終有繼,江山更待新宇開。作為黨員干部,我們要傳承和發揚“紅旗渠”精神,懷“為國分憂、為民奉獻”的赤子之心,自覺自愿用青春奮斗踐行“強國有我”的錚錚誓言,聚智聚力不斷書寫為國為民奉獻的動人時代故事,在“小我”的奉獻中彰顯“大我”的情懷,以執著堅守的奉獻賡續精神血脈、踐行歷史使命,在奉獻中實現自我價值,在拼搏奮斗中彰顯公仆本色、書寫無悔華章。(彭璋玥)